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律师入门 >

什么情形下适用代位继承

www.vs2358.com 2024-09-22 婚姻家庭

国内法律对继承权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若无遗嘱,就根据法定顺序继承。代位继承就是基于继承人死亡的状况下考虑的。那具体代位继承权是指的什么?什么情形下适用代位继承?

适用代位继承的状况如下:

1.被代位人需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最重要条件和惟一缘由,也是其与转继承的要紧不同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需要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需要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生活前需要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可以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些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患者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留、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Tags: 婚姻家事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