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律对继承权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若无遗嘱,就根据法定顺序继承。代位继承就是基于继承人死亡的状况下考虑的。那具体代位继承权是指的什么?什么情形下适用代位继承?
适用代位继承的状况如下:
1.被代位人需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最重要条件和惟一缘由,也是其与转继承的要紧不同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需要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需要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生活前需要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可以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些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患者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留、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